VIII. 本書的命名。——至於他是否曾向大眾宣講過這些內容,尚不確定。既然他在第19章第11節中稱這部作品為「書」,可以肯定它並不是以講道集的形式出版的。在一些手抄本中,它被標題為《馬太福音講道集》;在另一些中為《馬太福音闡釋》;在其餘的則為《馬太福音註釋》:這也是耶柔米一貫稱呼它的名稱,希拉里本人也在第5章第1節中支持這一點,他提到自己因需要註釋主禱文而受到真福居普良的啟發。
IX. 這是希拉里無疑的作品。——我們沒有理由在確認這些註釋屬於希拉里這一點上花費更多時間。不僅古人傳說他編輯了馬太福音註釋,而且我們手頭上的版本也與希恩馬爾(《論預定》第25章)、奧古斯丁(在伯拉糾之後,《論本性與恩典》第62章)以及耶柔米(第155封信)所引用的內容相符。我們已經在本次勸諭的開頭聽到了耶柔米對這些作品的評價。我們也可以說,安波羅修從中獲益良多。當然,在解釋路加福音時,凡是這位福音書作者與馬太福音相符的地方,他大多模仿或引用了我們希拉里在這些註釋中所記錄的觀點。
X. 缺失了他所編輯的序言。——約翰·卡西安曾見過帶有序言的這些作品。因為他在《論道成肉身》第7卷第11章中,在引用了希拉里《論三位一體》中的多處摘錄後,補充道:「同樣,他在《馬太福音》闡釋的序言中也寫道:『因為首先對我們來說,神獨生子為了我們成為人,這在當時是不存在的,是必須被生出來的。』同樣在該處:『第三,隨後這件事是合適的,因為神作為人出生在世上,等等。』」阿爾昆也見過這篇序言。儘管我們強烈懷疑,他從中看到的內容並不比他在卡西安那裡讀到的更多。因為他在《反烏爾赫爾的費利克斯》第4卷後半部分描述其言論時寫道:「希拉里(應從卡西安處加上『此人』)是所有美德和裝飾的典範,正如他的生活一樣,他的口才也同樣傑出,在第二卷信仰之書中,等等。」同樣在《馬太福音》闡釋的序言中:「因為首先對我們來說,神獨生子為了我們成為人是必須被認知的。」但從希拉里在第1章第2節開頭的話語中也可以看出,我們確實缺少了一些關於基督降生的序言內容。
XI. 關於論點目錄。——在序言的位置,現在沒有關於分佈在53個章節中的標題或論點目錄。在早期出版的版本中,這個目錄被標題為「教規」(canones),整個註釋也因此被劃分為教規。由於這種標題和稱呼的理由並非對每個人都顯而易見,探究其來源以及是否應該採納並非多餘。我們希望在評估了這些標題應有的權威性之後,每個人都能清楚地看到這一點。
XII. 其作者。——關於這些標題的作者是否應歸於希拉里,尚有爭議:因為它們的目錄編排顯得有些粗糙,且不夠精確,遺漏了一些討論得相當詳盡的內容;而另一些則包含了幾乎沒有涉及的內容。例如,第15章預先標註了:「關於洗手,以及不是進入嘴裡的,而是從嘴裡出來的污穢人」;然而文中並沒有討論明顯對應這個標題的內容。我們還要補充第13章,其中預先標註了關於播種好種子、稗子和麥子的標題,儘管在對這些比喻的闡述中隻字未提。然而,我不知道將該目錄歸於希拉里是否比將其排除在外更有價值。因為他本人在開頭可能為自己提出了一些後來認為不必詳述的內容:而其他人則不可能從他的著作中收集到所討論內容的論點。因此,我們產生了一個強烈的懷疑,即這些標題在希拉里時代就已經標註在福音書的手抄本上了,而他從中選擇了他認為解釋起來更有用的部分。儘管他遍覽了整部馬太福音,但他並沒有解釋其中的每一個詞,而只是解釋了從每一章中選擇的標題。奧利根在他之前也這樣做過,這從胡埃特(Huet)出版的他的註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,其中馬太福音是在特定的標題下進行闡釋的。耶柔米在《論教會作家》中證實了這在當時是一種慣例,他提到阿奎萊亞主教福圖納提努斯曾以簡短且粗糙的語言,在整理好的標題下撰寫了福音書註釋。既然如此,我們可以認為,希拉里即使不是這些標題本身的作者,至少也是其收集或預先判斷的作者。但絕對不允許任何人認為他更晚,因為許多更古老的手抄本都以這樣的標題呈現:「聖希拉里馬太福音章節開始」。因此,我們認為應該將該目錄及其標題完整地表達出來,以符合它們的真實性,即使可能可以編寫得更準確一些,也不應進行任何更改。
XIII. 古人將標題目錄置於書首。——當然,這種將標題目錄置於書首的習慣是古老的,這一點可以由耶柔米本人編寫的「希伯來真理教規」(canon hebraic? veritatis)來證實,該書最終將會出版。因為我在其中看到,在每一本書的開頭都有一個分為不同編號的標題索引,它們簡要地展示了隨後書中包含的內容。這些索引被混雜地標記為「章節」(Capitula)和「標題」(Tituli),例如:「出埃及記章節開始」;「利未記標題開始」;「申命記標題開始」;「約書亞記章節開始」等。同樣,在奧古斯丁《上帝之城》的古老手抄本中,在書本身之前也放置了一個僅由不同編號區分的索引,隨後賦予了章節的名稱,其中包含了每本書所含內容的摘要。此外,這個索引在科爾比(Corbeiensis)手抄本中被稱為「教規」(canon),該手抄本已有千年歷史。其標題寫道:「奧雷利烏斯·奧古斯丁主教反對異教徒的《上帝之城》第一卷開始,前置教規,用以指示每本書包含的內容:在索引或目錄的末尾,十卷書的教規結束。」
XIV. 本書被錯誤地劃分為教規,其原因。——從這些內容中,每個人現在都可以很容易地注意到,為什麼在這些希拉里的註釋中會出現「教規」這個詞,以及它是否獲得得正確。我們確實沒有見過任何手抄本中出現過這個「教規」的詞。然而,我們承認這是有可能的,在我們的手抄本中讀到的是「聖希拉里之書章節開始」,而在某些手抄本中可能優先寫作「聖希拉里之書教規開始」:我們相信這就是第戎聖貝尼涅(Saint-B?nigne de Dijon)手抄本中的情況,這部註釋最初就是從那裡出版的。但既然耶柔米將「希伯來真理教規」稱為我們所說的希伯來人所接受的所有真實聖經的總集;而奧古斯丁著作的「教規」又是我們所說的索引和目錄,那麼顯然,在索引開頭出版的標題,即「教規目錄」是不正確的,更不用說將「教規」這個名稱重複應用於註釋的每一節了。因此,我們將用「章節」(caput)這個詞代替「教規」,因為它更常用且更被接受,並且為了方便起見,我們將為每一章加上其標題,正如之前所做的那樣,儘管在手抄本中它們只出現在置於作品之前的索引中。因為在這些手抄本中,整個註釋是連續的一系列,沒有被章節或標題的添加所中斷。只有在某些並非最重要的手抄本中,數字才被標註在那些以前是教規、現在是章節的地方。